c++控制对象创建方式和创建数量的方法-创新互联

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c++控制对象创建方式和创建数量的方法,相信大部分人都还不怎么了解,因此分享这篇文章给大家参考一下,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,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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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知道,C++将内存划分为三个逻辑区域:堆、栈和静态存储区。既然如此,我称位于它们之中的对象分别为堆对象,栈对象以及静态对象。通常情况下,对象创建在堆上还是在栈上,创建多少个,这都是没有限制的。但是有时会遇到一些特殊需求。

1.禁止创建栈对象

禁止创建栈对象,意味着只能在堆上创建对象。创建栈对象时会移动栈顶指针以“挪出”适当大小的空间,然后在这个空间上直接调用类的构造函数以形成一个栈对象。而当栈对象生命周期结束,如栈对象所在函数返回时,会调用其析构函数释放这个对象,然后再调整栈顶指针收回那块栈内存。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需要operator new/delete操作的,所以将operator new/delete设置为private不能达到目的。

可以将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设为私有的,这样系统就不能调用构造/析构函数了,当然就不能在栈中生成对象了。这样的确可以,但有一点需要注意,那就是如果我们将构造函数设置为私有,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用new来直接产生堆对象了,因为new在为对象分配空间后也会调用它的构造函数。所以,如果将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声明为private会带来较大的副作用,最好的方法是将析构函数声明为private,而构造函数保持为public。

再进一步,将析构函数设为private除了会限制栈对象生成外,还有其它影响吗?是的,这还会限制继承。如果一个类不打算作为基类,通常采用的方案就是将其析构函数声明为private。为了限制栈对象,却不限制继承,我们可以将析构函数声明为protected,这样就两全其美了。如下代码所示:

class NoStackObject{ 
protected: 
 ~NoStackObject(){} 
public: 
 void destroy(){ 
  delete this ;//调用保护析构函数 
 } 
};

本文标题:c++控制对象创建方式和创建数量的方法-创新互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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