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率先探路大数据发展立法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
互联网IDC圈12月26日报道:昨日,贵州省在北京召开大数据立法咨询会,邀请全国行业界、法律界、管理界知名专家学者为《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(草案)》把脉。这是贵州率先启动大数据立法工作,探索大数据共享、开放、交换、安全等规则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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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例中拟规定,公共机构已建、在建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应当实现互联互通,不得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,禁止设置妨碍互联互通的技术壁垒。同时对数据的采集、存储、共享、挖掘等的进行了明确规定,并拟实行公共数据开放应用的负面清单制度。
与会专家对条例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并提出了很多有益意见。
据了解,贵州自2014年3月以来,在大数据领域先行先试,并在多个方面保持着较为突出的先行优势:率先建设了首个统筹省级政府数据“聚、通、用”的“云上贵州”系统平台;率先创建首个国家级贵阳·贵安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;率先创建国家级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;率先建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,探索数据货币化交易和众筹金融。
新闻名称:贵州率先探路大数据发展立法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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